公司法人就是公司法定代表人,那么作為公司法定代表人就是一個公司定的代表,小編今天接著上期文章給大家做出講解—公司法人需要明白的幾點問題,感興趣的小伙伴快來接著看看吧!
法人的名字一定要在公司章程中明確記錄嗎,其實按照章程規定來說,是需要記載法人是由董事長擔任還是由執行董事擔任或者是經理擔任,對于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記載并沒有強制要求,企業可以根據自身實際情況來定選。
法人需不需要跟公司簽合同,法人和公司不是屬于勞動關系,不受勞動法所規范,自然就可以不簽合同啦!不過對于領取公司工資的法人來說也式存在勞動關系滴!可以簽訂勞動合同。(煙臺代賬報稅聯系方式?咨詢首頁熱線電話!)
只要法人簽字卻沒公司蓋章,這樣的合同是有效的嗎?公司法定代表人也屬于經營范圍內,在其自己的職權范圍里面,進行合同簽字即使沒有公章也算作有效合同。
法定人沒簽字但有公司蓋章,這樣的合同有效嗎?
答案當然是有效的!根據合同法第32條規定:合同雙方由當事人簽字或者有公司蓋章時就視為合同成立,由此可見,法人簽字和公司蓋章只需要有一項即可。
大家看完小編的這兩篇文章之后是不是對此內容有所了解了呢?公司法人是一定需要了解這些常識的,不知道的小伙伴快去看看吧!我們作為一家煙臺專業代賬報稅公司,很樂意為大家分享對您們有用的知識!謝謝大家的支持!